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基础工作中队指导员陈昌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中秋节至2017年中秋节,陈昌清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郝某某所送的礼金,共计人民币3000元。2022年2月17日,陈昌清主动将3000元退缴至县纪委。2022年5月,陈昌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建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时任县海洋与渔业局水生动物卫生监督科副科长陈建书在督查临海镇双洋河口以南1.5km岸线堤身防护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期间,收受上述工程实际承包方负责人刘某某一箱价值800元的白酒。2021年12月,陈建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苏三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党支部书记、经理吴誉春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4月5日(清明节)上午,吴誉春未按规定封存公务车辆,驾驶车牌号为苏JT782U的公务车回其老家千秋镇祭祖。此外,吴誉春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5月,吴誉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粮食购销总公司资产部副主任、安全员束万清违规报支加班费、福利费等费用问题。2018年2月,束万清在兴桥粮管所违规报支值班费、加班补助、福利费等费用合计8000元。此外,束万清还违规报支其儿子名下汽车的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合计3526.31元。2022年3月10日,束万清主动将11561.31元退缴至县纪委。2022年5月,束万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海河镇沙东村村委会副主任刘泽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2月9日中午,刘泽华在沙东村丈量宅基地界址过程中,接受某村民宴请并饮用白酒。此外,刘泽华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8月,刘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第十年,十年磨一剑。经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全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但上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5起典型案件,反映出正风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依旧,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在高压态势下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中秋、国庆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廉洁过节,自觉抵制“节日腐败”。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把握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双提”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到时刻提醒、时刻警醒,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戒尺红线。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抓作风、改作风,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守廉洁过“廉节”,以实际行动答好中秋、国庆反“四风”的政治答卷。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多发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纠建并举。既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四风”;又要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及隐形变异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让顶风违纪者受到惩处,让心存侥幸者及时收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射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射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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