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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六项民生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通告




信息时间:2021/8/11 来源:鹤乡清风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遏制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公共停车违规收费、医用药品及耗材采购使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民生资金使用发放、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六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自即日起,射阳县纪委监委公开征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此次公开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11015日,重点征集20191月以来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征集范围

(一)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者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者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2.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将学生或家长信息有偿出售或泄露给他人。

(二)公共停车违规收费

1.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违规插手停车场经营管理、为无合规手续收费停车场点提供庇护、借执法监管之机吃拿卡要及贪污受贿;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减免停车费,侵害停车设施经营管理单位利益的;

3.公共停车设施主管单位,组织虚假招投标或未经招投标,违规指定社会企业或个人经营管理停车设施;

4.公共停车设施承包经营单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通过围标、串标等形式获得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权,或在取得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权后,违规转包分包;

5.公共停车设施主管单位管理人员,收受礼品礼金(贿赂)、接受吃请,违规为经营管理单位谋取利益;

6.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自主经营的公共停车设施收费员私自截留停车费,在停车区外违规乱收费,不使用收费闸机扫码计时,通过个人收款码或现金方式私自收取停车费等行为;

7.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区)、社(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纵容放任停车设施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医用药品及耗材采购使用

1.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用药品及耗材采购过程中,收受医药企业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卫生机构、定点药店利用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为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医药服务的行为;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本人的医保卡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冒用他人的医保卡就医、购药或者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四)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1.医保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违规办理医保待遇、审批支付医保费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不入账、虚假报销、扩大开支范围等方式,挤占、挪用、贪污医保基金;

2.卫生机构钻五保老人就医优惠政策的空子,通过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重复住院等方式套保或者留存、借用、盗刷参保人员医保卡;

3.卫生机构通过虚假宣传,以免费体检、送保健品等名目,诱导、骗取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员住院、开药或者采取挂床住院等方式,虚开药品、虚假诊疗,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4.医务人员为参保人员转卖药品、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等非医疗物品提供帮助,收受好处。

(五)民生资金使用发放

1.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公开民生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精准、不及时、不透明,在惠民助民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侵占挪用、骗取套取、贪污私分社会救助、优抚等民生专项资金等行为;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老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和学生、伤残军人、五保户、低保家庭等群体补助补贴资金申请、分配、使用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的;

4.敬老院等公立养老机构“吃少报多”“吃差报好”,克扣老人伙食费、营养费、零花钱,侵吞、挪用敬老院专项资金或者利用特困老人政策福利,通过编造看病记录、虚构常备药等方式,套取老人医疗费用于吃喝、私分等问题。

(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1.物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或属地社(区)监管不到位,导致小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

2.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违规从事物业企业经营或实际控制物业服务企业;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或者操控影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行;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接受物业服务企业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和有价证券;

5.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虚报、挪用、骗取、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挪用、侵占小区共用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共收益,未按规定执行公共事务公开公示制度。

三、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515-82367900射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公开征集时间截止后,相关问题线索欢迎拨打0515-82353781射阳县纪委信访室

2.来信举报:射阳县双山科技商务中心847,邮编:224300

3.网络举报syjwdfs@126.com

 

 

射阳县纪委监委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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