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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全面展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举办“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主题征稿活动,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征集文字作品和摄影作品。
一、征稿要求
1.本次征稿仅限文字作品和摄影作品。
文字作品:紧密联系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反映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取得的新成就、带来的新变化,讲述我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牢记初心、坚守使命的故事,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要观点正确,感情真挚、叙事生动、文风鲜活,字数在1500字左右。
摄影作品:以“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为主题,通过一幅或一组照片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展现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弘扬主旋律,彰显新时代特色,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照片格式为 JPG,大小不低于3M,投稿作品不得通过电脑后期添加或删除画面元素,作品命名为: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附100字以内的相关图片说明,组照需注明顺序。
2.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及各镇(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通讯员每人至少报送一篇文字作品。
3.本次征稿只限原创且未公开发表的稿件作品。
4.所有作品必须原创,杜绝抄袭。
5.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
三、投稿方式
来稿请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发送至syjwxj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稿件名(文字/摄影)。联系电话:0515-89290827,联系人:高倩。
四、评选办法
1.此次征集活动按照“边征集、边筛选、边采用”的原则,对征集到的稿件将择优在“鹤乡清风”网站和“鹤乡清风”微信公众号选用。
2.征稿结束后,优秀作品积极向上级推介,并给予一定奖励。
3.评审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刊发,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射阳县纪委监委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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