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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会计辅导员(俗称村居“三大员”)的监督。给村居干部的权力戴上“紧箍咒”,让权力回归本位,可谓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在农村基层执政根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村居“三大员”是农村最基层的父母官,手中握着的权力看似不大,实则不小。近年来,“小官巨贪”、“村官腐败”的问题层出不穷,一些村居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屡见不鲜。“小官巨贪”、“村官腐败”多发于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有时违纪虽小,但影响恶劣,对群众的危害却是最大的,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老百姓对之深恶痛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地位,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反腐没有“禁区”,更没有“死角”,农村基层不是腐败分子的“自留地”,更不是腐败分子的藏身地。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缺位、村居干部廉政意识弱的问题,县委、政府审时度势,抓住农村基层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的新动向,剑指农村基层贪腐,回应群众期盼,英明决策,果断出台《关于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监督的实施办法》。通过管住村居“三大员”,从源头上遏制“村官贪腐”,不让“离群众最近的人”危害群众,对推动村居干部勤勉干事,廉洁履职,切实做到对党尽忠、对民尽责、对己尽力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加强对村居“三大员”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县委戴书记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全县各层各级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们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自觉担负起对村居“三大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对村居“三大员”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长管,坚决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陈向前 陈茜 陈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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