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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纪律和规矩在基层落地生根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盘湾镇纪委书记 王良峰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即将实施,对乡镇纪委而言,必须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迅速,措施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新《准则》和《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规定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是乡镇纪委贯彻规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要让《准则》、《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纪委书记必须发挥重要的表率作用和监督作用,才能在党员干部中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
一是全覆盖抓学习,补足精神之钙。强化纪律宣传,通过专题党课,党日活动,知识测试,以案说纪等形式,造浓氛围,提升效果;继续抓好学习中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筑牢“防火墙”, 真正让《准则》、《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将学习的重点放在镇村领导干部上,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只有守住了底线,才有可能去追求高标准。通过学习提高他们的自身免疫力,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抓执行,绷紧制度之弦。《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底线,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工作中,无论是在上级部署、规划执行、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等任务的落实,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三大一重”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抓好执行,绝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真正让制度执行“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
三是全方位抓自身,筑牢思想之魂。纪检干部尤其是纪委书记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这样的想法不仅贻误事业,更是对党纪、党规和自身岗位的践踏。
四是全身心抓监督,恪尽守土之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围绕“三转”职能,突出主责主业、突出保障发展、突出源头防范,做到在位有为、守土有责,全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及时查纠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审查随意侵害群众利益和巡视组反馈问题,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抓早抓小,快处快结,注重把新规“严”的要求通过审查一些案件来教化党员干部,使其敬畏纪律规定。同时,要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等环节,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廉洁用权、规范做事、清白做人,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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