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良(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主持县纪委、县监委全面工作。
李 洁(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协助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日常工作,分工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韩步东(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分工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宣传教育、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作风建设和巡察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县作风办(县营商办)、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联系县委巡察办。
张学巧(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组专职组长):协助分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一监察员办公室)、第一至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县委巡察组工作。
王克玉(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组专职组长):协助分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作风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宣传教育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县作风办(县营商办),负责县委巡察组工作。
张国奎(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主持县委巡察办工作,协助分工信访、案件审理工作。协助分管信访室、案件审理室。
杨 成(县纪委常委、主任科员):协助分工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协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二监察员办公室)、第五至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联系县委巡察办。
王家峰(县监委委员、主任科员、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协助分工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工作。协助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负责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顾坚(县监委委员):协助分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第三监察员办公室)、第十一纪检监察室(第四监察员办公室)、第九至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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